中国视觉之窗
  首页 资讯 画廊 艺术 视角 教程 网络学堂 创意集中营 高校 第七视觉 刊物 人才 论坛 搜索 视觉博客 蚁盟工作室   QQ群:10173223
·中国视觉之窗主站成立一周年了!! []
全网 站内

推荐文章

冬日暖阳·俄罗斯油画0...

“英特尔杯”2008设计创...
赞助商

广告时间
您的位置:  资讯首页 >> 会展 >> “未实现的梦想”创意设计作品展
“未实现的梦想”创意设计作品展
作者:佚名 ┊ 时间:2007-12-15 00:40:03 ┊ 来源:互联网 ┊ 浏览次数:24 ┊ 在线投稿



各相关设计企业、设计院校及设计师:
中国的创意设计产业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获得了快速发展,推动了一批创意设计型行业腾飞,建立了一批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创意设计产业园区,聚集了一批具有创造力的优秀创意设计人才,上海2006年的创意产业产值达2295亿元。
 
设计人才聚集、创意作品繁盛的湖南,其中许多设计者的优秀作品未能实施,为实现创意设计人未能实现的梦想,湖南省文联、湖南省科协将联合开展创意产业活动月活动,特举办“未实现的梦想”创意设计作品展。现将有关展览细则说明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南省文联
湖南省科协
 
 
承办单位:
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
长沙市科协
湖南锦绣潇湘文化广场
 
 
支持单位:
湖南省工业设计创新平台
湖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湖南省建筑师学会
长沙晚报
设计艺术家网(www.chda.net)
 
 
 
二、展览活动内容
A、工业创意设计作品展    时间:2007年12月29日
B、建筑创意设计作品展    时间:2007年12月29日
C、广告创意设计作品展    时间:2008年3月
D、艺术创意设计作品展    时间:2008年7月
 
 
三、展出地点
湖南锦绣潇湘文化广场二、三楼展厅
 
 
四、展出时间
2007年12月29日— 2008年元月29日(工业创意设计作品展、建筑创意设计作品展)
 
 
五、收件作品数量
每个单项展览作品为200件
 
 
六、参展作品要求
1、作品征集范围:
近年来,设计师为相关企业、单位、院校设计的作品及未能实施的方案均可送展。
2、送件要求:
A、工业、建筑创意设计作品以光盘形式由参展人在2007年12月25日前专人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B、工业、建筑创意设计作品以展板、视频、模型的形式由参展人在2007年12月25日前专人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C、广告创意作品以展板形式由参展人在2007年3月10日前寄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D、艺术创意作品展细则另行通知。
E、每件设计作品由两幅1200mm×900mm展板构成,JPG格式,精度150-300 dpi。图面上应以简体中文和英文标出设计的类别、名称、作者。
F、送展地址:
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227号湖南省文联办公楼312    邮政编码:410001    
电话: 0731—4466586    传真: 0731--4462428 
E-mail: xh1@chda.net 
湖南锦绣潇湘文化广场
地址:长沙河西天马学生公寓南100米艺术沙龙4楼
电话:0731-8669088
联系人:胡小姐
 
 
七、关于作品的推广
1、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对参展的作品进行重点推荐,使作品方案找到投资方
2、由主办方在展览期间不定期举办各种学术讲座,邀请参展人参与学术交流
3、如参展人作品有意向投资者,主办方将与参展人另行约定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创意设计作品展组委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
2、主办单位以及创意设计作品展组委会不承担由于意外造成作品损坏带来的损失。
3、为了宣传创意设计的成就,凡创意设计作品展展出作品,应视为作者和送展作品单位已同意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不为此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拥有其著作权。
4、作者及其所属单位应确保拥有送展作品的自主版权,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引起的任何纠纷和任何法律责任。 
 
 
九、凡有送作品参加创意设计作品展的单位及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细则有未尽事项,由“未实现的梦想”创意设计作品展组委会负责解释。



本文链接:


负责编辑:dreamtang

相关文章 本栏最新
2008“100%设计”上海展6月举行

 第三届全国青年美展时隔...
 “性灵山水——洪凌风景...
 冬日暖阳·俄罗斯油画08...
 “英特尔杯”2008设计创...
 设计创意点亮文博会
 中央美院美术馆首批入选...
 第三届广州国际奢侈品展...
 2008中国(深圳)国际工...
 第16届中韩国际摄影展在...
 第10届墨西哥国际海报双年展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TOP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本站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凡通 过本站授权的合作站点,转载本站文章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视觉之窗,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 留,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本站所刊登的任何文章、作品,不代表中国视觉之窗的立场。本站转载他站的文章,主要用于传播信息或 理念思维。没有丝毫商业意图,并清晰标注稿件真实来源。如侵犯你的版权,请联系删除!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中国视觉之窗 艺术 设计 中国艺术设计的殿堂 中国第一视觉门户
Copyright © 2007-2009 ymart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Best view by IE6.x 1024*768
粤ICP备075133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