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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首都大学生创意文化节”之摄影设计大赛
作者: ┊ 时间:2008-04-29 13:52:02 ┊ 来源:互联网 ┊ 浏览次数:68 ┊ 在线投稿



一、大赛目的与意义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素养,开发青年大学生创意资源,引导大学生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形式见证并服务奥运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办此次“首都大学生创意文化节”之摄影设计大赛。

  我们期望通过此活动,激发首都大学生对奥运的热爱和思考,展示摄影的艺术魅力,营造一种文明向上的和谐氛围。我们期待大学生用自己清澈的眼睛、透彻的镜头、睿智的头脑、活跃的思想、充沛的情怀,弘扬奥运精神,记录奥运期间精彩的片段,捕捉奥运期间令人心动的影像,创作出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的摄影作品。

二、大赛主题

  奉献奥运、体验奥运、记录奥运

三、参赛对象

  北京高校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时间安排

  2008年4月,公布大赛方案,启动宣传和校园推广;

  2008年5月-9月,培训和指导;

  2008年10月15日,收稿截止;

  10月中下旬,评审。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题材要求: 

  ·奥运期间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青春风采或和谐的景、情、人和事; 

  ·我眼中的奥运; 

  ·感动时刻。

  2、参赛作品体裁、风格、表现形式不限,创作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以后,欢迎立意创新、构图美观的摄影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独幅与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均可。

  4、单幅作品的尺寸一律为10英寸(长方幅作品的长边为25.4厘米;方幅作品的边长为19×19厘米),作品经评委会评定入选后,向作者调底片或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的电子文件,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出后底片或电子文件退还作者本人。

  5、数码作品像素须在300万以上,请按以上要求制作成照片投送。

  6、如作品为反转片,请按以上要求制作成照片投送。

  7、选送作品一律不许装裱、不可贴于其他纸上,不接受打印输出的照片,不接受合成照片及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不收底片。凡不符合送选要求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8、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谢绝在全国性及国际性摄影比赛中已获奖的作品参赛。

六、作品提交方式

  1、稿件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处首都高校摄影设计大赛组委会收,信封正面注明“首都高校摄影设计大赛”字样,邮编100083。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证件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及E-mail以及作品标题、所用胶卷型号。

  2、截稿时间:2008年10月15日

  3、稿件确认:在收到参赛作品三日内,大赛组委会将通过Email发送确认函,请参赛选手注意查收;

  4、投寄参赛作品须妥善包装。凡在邮寄过程中造成的丢失或损伤等问题,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5、组委会联系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王菲82317666

  Email:shoudusheying@sohu.com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现金10000元

  一等奖:3名  奖现金3000元

  二等奖:8名  奖现金1500元

  三等奖:15名  奖现金800元

  优秀奖:30名 奖现金300元。

  八、组织机构

  1、成立“首都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组长: 魏志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

  副组长:吴 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

  委员: 姜恩桥 段成钢 王菲 。

  2、成立“首都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评委会,组成如下:

  组长: 吴常云 《中国摄影》杂志主编

  副组长:梁文川 《中国摄影》杂志副主编

  沙占祥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良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设计系副主任

  谷久文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委员: 郑彦良 金茂忠 谭典元

  九、网络宣传

  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络宣传。网站上可下载培训资料,进行作品展示和观众投票。

十、培训安排

  举办三场讲座进行培训,培训分三个阶段,逐层深入:

  1、第一阶段:推广培训

  五月下旬至六月底,举办专家报告会,对摄影题材、体裁、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讲解,并配有示例作品讲解。

  2、第二阶段:提高培训

  九月初,举办指导培训报告会,对部分征集作品进行分析指导,提高参赛者摄影水平。

  3、第三阶段:重点辅导培训

  九月中旬至下旬,对部分优秀作品作者进行重点辅导培训。

  除培训外,还将组织作者采风,丰富作者经验,拓展视野,提高参赛者的水平。

十一、优秀作品展示

  大赛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集合成册,出版本届大赛优秀摄影作品集。同时组织公开展出,展出时间为11月15日―25日,展出地点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馆。

十二、注意事项 :

  1、大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和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大赛提交的作品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作品版权归参赛人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涉及的范围内引用、发布、转载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对于参赛人发布的作品的原创性及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媒体转载相应内容须事先与原作者和大赛组委会联系。

  2、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一律不退稿,比赛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由主办方处理或存留,请作者自留底稿。

  3、凡向本届大赛正式投送作品的所有作者,可以优惠折扣购买本届大赛优秀作品集。

  4、本次大赛所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承办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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