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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湖体育旅游休闲度假区旅游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及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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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时间:2008-06-25 14:31:57 ┊ 来源:互联网 ┊ 浏览次数:19 ┊ 在线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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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湖体育旅游休闲度假区,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境内。区内拥有国家首批AAAA级风景区-北大湖滑雪场。大自然的造化,赋予她雄奇秀美的山形地势。连绵的山峰敞开胸襟,巨扇样的山峦遮风避寒,营造出一个雪量足、雪期长、雪质佳、气温宜人的福地洞天。曾成功举办第八、第九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和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雪上赛事。目前是国内自然资源最好、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功能最完善的滑雪目的地。区域森林植被丰富,生态资源奇特。四季梦幻的自然气候,使北大湖成为令人向往的天然氧仓、避暑胜地。
北大湖体育旅游休闲度假区及周边区域历史悠久,从商周时期就形成了原始村落,经考证属青铜时代的文化遗址。留有乾隆十九年(1754年)清高宗东巡时期的 “白马夫、御道、朝阳堡、老营盘”等历史遗迹。
北大湖体育旅游休闲度假区依托山区四季风景变幻,形成了独具魅力的“春踏青、夏避暑、秋赏叶、冬滑雪”的品牌风格。着力发展以专业竞技、大众健身、休闲娱乐为主的体育产业;以山区四季风景秀丽的森林公园、深山狩猎、关东民俗风情、综合娱乐为资源的旅游产业;以现有的种植、养殖、林果业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深度开发为依托的生态观光农业。
为确立度假区整体形象,展示旅游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认同感,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北大湖体育旅游休闲度假区旅游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及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欢迎各界人士参加。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1、旅游形象标识 要求凸显北大湖旅游的特色,紧扣度假休闲、滑雪天堂和生态旅游的主题。展示度假区的整体形象,具有时代感和感召力,构图简洁明快、色彩协调鲜明、立体感强。标识设计使用A4开本,彩稿2份,并配以设计理念和文字说明。 2、旅游宣传口号 要求易读、易识、易记,琅琅上口,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亲和力、吸引力、号召力、启发性和宣传效果,控制在16字以内。 3、摄影作品 要求取材于北大湖体育旅游休闲度假区内的自然景观、民俗风情、人文景观及体育赛事等题材。以自然景观为主。规格12—16寸;黑白、彩色均可;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合成、添加、改变色调;单幅或组照不限;领奖前作者需提交底片、数码照片等原始文件,核对后归还底片。
二、活动时间 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7月30日(作品征集截稿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三、主办单位
吉林市旅游局 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评选及选定办法
由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旅游形象标识设一、二等奖: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三名,奖励人民币 2000元。 2、旅游宣传口号设一、二等奖: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三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3、摄影作品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五名,奖金人民币 500元。 评选结果将于2008年7月底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五、参与方式 将参赛作品邮寄或电邮至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吉林省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邮编:132224,电子邮箱WWW.JLBDH@163.com)投送稿件时,请在信封背面或电子邮件主题处标明参赛作品字样,后附作者签名原创声明一份,并提供作者单位、身份证号码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2-4202007,0432-4202016 联 系 人:刘先生、于先生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 2、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4、活动解释权归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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