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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征集公告
作者: ┊ 时间:2008-09-25 20:35:44 ┊ 来源:互联网 ┊ 浏览次数:84 ┊ 在线投稿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将于2011年4月至10月在西安浐灞生态区举行。为集世界智慧,把西安世园会办成一届有创意、有文化、有特色、影响力强的世界园艺盛会,并向全世界传播“天人长安•创意自然”的西安世园会主题,特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征集会徽、会歌、吉祥物。

  一、主办者 
  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二、征集时间 
  2008年7月9日开始,会徽征集截止于2008年10月30日;吉祥物征集截止于2009年10月30日;会歌征集截止于2010年10月30日。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参加征集者 
  1.全球所有关心、支持2011西安世园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征集活动。 
  2.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署《中国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会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中国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会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四、应征作品
  1. 设计应体现“天人长安•创意自然”的西安世园会主题,创意新颖,时代感强,能够体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神。
  会徽: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构图新颖、简洁,色彩明快,具有视觉冲击力。在作品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以下元素中的一种或几种: 
  a. EXPO’11或EXPO 2011(大写或小写) 
  b. XI’AN EXPO或EXPO2011xa(大写或小写) 
  c. 天人长安•创意自然
  会歌:富有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展演,易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接受。
  吉祥物:形象可爱吉祥,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2. 会徽、吉祥物须用A3或A4纸张彩色打印;会歌须交词、曲和录制样带。会徽、会歌吉祥物设计作品须交一式两份,并附带设计思路、设计草图和设计说明。
  3. 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5. 应征作品应同时提交《报名表》、《承诺书》,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名;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6. 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征集办法 
  1.报名者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2.应征作品可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中国西安浐灞生态区  东湖路1号商务中心7层
     西安世园会筹备办公室
     邮编:710033 
   或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往 expo2011xa@expo2011xa.com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者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者签收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转换为北京时间为准。主办者不接受除以上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4.应征者可以从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官方网站上下载本公告、《报名表》、《承诺书》和西安世园会相关文件。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官方网址为:www.expo2011xa.com 。
  咨询电话:029—83592011,83592200,83592205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主办者组织国内外著名学者、美术音乐大师、设计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全程公证,结果公示。
  所有应征者均可获得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纪念品一份;
  会徽、会歌、吉祥物初评入围各50名,应征者均可获得2011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纪念证书;
  会徽、会歌、吉祥物优秀奖各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得由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组织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会徽、会歌、吉祥物最佳奖各1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0 元,并获得由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组织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者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推介权和使用权。

  应征作品的设计构思和方案,受到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均归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组织委员会所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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